七单位获国家级文明称号 连平荣膺“全国文明县城”
本报讯(记者 张安定 通讯员 邹庆光)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中央文明委日前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7单位受到表彰,其中连平县县城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县城”称号。
据悉,除了连平县县城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县城”称号外,还有连平县国家税务局、河源中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紫金县人民检察院、源城区地方税务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东源县涧头镇、龙川县丰稔镇成塘村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
据悉,除了连平县县城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县城”称号外,还有连平县国家税务局、河源中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紫金县人民检察院、源城区地方税务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东源县涧头镇、龙川县丰稔镇成塘村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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