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让河源更有吸引力
核心提示
我省拟推行的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和职能部门的大多数管理人员持积极支持态度。那么,我市的法律界人士又怎样看待此项拟出台的新政策?
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吴燊荣认为,居住证制度将消除隐含在“暂住证”上的歧视色彩,体现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律精神,同时,它也是我省在户籍制度改革上的破冰之举。
打破户籍樊篱,让资金、技术、劳动力资源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通,无疑对推进我市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将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保障居住证制度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其许诺的权益能落到实处,我市还亟需调整城市规划,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更积极的姿态接纳流动人员融入河源。
居住证制度,会让河源更具有吸引力。
■开辟城乡人员流动通道
吴燊荣用“堵”与“疏”来分析“暂住证”和“居住证”这两种制度在人口管理上的不同。
吴燊荣认为,暂住证等制度在城乡之间设置了一道户籍樊篱,大部分人因此被“圈”定在农村,无法享受到与城市人员同等的教育、医疗等服务,这是为了控制人口流动,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的一种“堵”的方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并成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最大的“拦路虎”。居住证制度许诺给流动人口更多的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权益,其中,“七年入户”更是对当前户籍制度的直接触动,为非城市居民开辟了一个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通道,是在人口管理上的一种“疏”的策略。
疏,带来的是加快流动。劳动力、资金、技术更畅通地在城乡之间流动,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
当然,城乡一体化绝不是人口和要素单向地流向城市,而是在城市化的基础上重点提升农村发展水平,让非城市居民在资源分配和公共服务上享受更多的均等权益。此外,居住证制度不但是打破城乡之间樊篱的“试水”,它也有利于城市之间的人才、技术、劳动力等资源流动,扩大城市的开放面。吴燊荣认为,这样一来,也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向农村或其他城市转移,进一步消除户籍樊篱的影响。而河源受这一制度的利好影响,也必将吸引更多有活力、有资源、有创造力的人迁入,并在这里生活。
从法律的角度看,吴燊荣认为,居住证制度更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精神,即:各国公民在本国有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也更能体现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律精神。
■城市需早做准备
很多流动人员关心的是,与暂住证制度相比,居住证制度会不会是“换汤不换药”,或者成为纸上权利?对于河源来说,能否确保居住证制度许诺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我们的城市是否具备了接纳大量流动人口的能力?
在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居住证制度实行后,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一方面有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也会因城市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而承受更大压力。比如,在市区学位紧张的情况下,如何能确保流动人员子女享受到“五年入学”的权益?同样,医疗、住房、劳动力培训等也面临着新挑战。就目前而言,我市尚难以为大量的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
对此,吴燊荣认为,这是城市化进程中所必然遇到的一个问题,只不过这些供需矛盾在当前来说处于隐性状态,而一旦实行居住证制度,这些供需矛盾就会从隐性转为显性,也会让更多的供需矛盾浮出水面,促使政府增强解决这些矛盾的紧迫感。从这方面讲,这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它将提醒政府更科学地规划我们的城市并加快城市的建设步伐,推进我市的城市化进程。
本报记者 蒋安春 廖旭辉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