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要问责 定期检查抓落实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或行政处罚。近日,我市印发《河源市市区 “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在市区规划区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居民住户及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实行有效期5 年的责任制管理。
办法规定,“门前三包”由市城管局、源城区政府组织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市城管局将对管理单位、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明确的责任和“门前三包”责任制标准,将加强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检查与监督;监督、执法单位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及时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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