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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三路几户居民要收取“过路费”市长批示不给补偿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仕平)本报1 月18 日 A2 版报道了市区新江三路几户居民要收“过路费”,导致供水管网无法按计划改造引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18日,市长刘小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城管局、源城区政府共同协调供水管道改造工作,决不允许搞什么违规违例的“补偿”。

      去年8 月中旬开始,市区新江三路60 多户人家出现自来水供应异常问题,300 多名居民生活用水因此受影响,市水业集团对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时却遭到几户居民阻挠,导致改造工程无法按计划进行。

      昨日,记者了解到,按照批示,相关部门已采取有效措施展开行动。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供水部门协商解决供水管道改造工作。本报将对此继续跟踪报道。

 新闻回顾:本报1月18日相关报道详见:http://www.hynews.org/news/2010/0118/article_8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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