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可报考高职院校
本报讯(记者 刘忠娥 特约记者 王经纬)根据省有关规定,我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即将开始。
据了解,凡符合省安置政策、具有高中毕业资格、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皆可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报考者于4 月6-7 日持相关证件到安置地的县(区)民政局申请报考。4 月14-15 日为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报考地点:源城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完成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否则,原报考信息无效。报考费为25 元/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6 月7-8日。
填报志愿时间在高考公布成绩并划定了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进行。省招生委员会将根据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单独划定退役士兵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加20 分投档;荣立二等功者,加10 分投档;荣立三等功或被团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者可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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