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参与非法开采稀土矿 咱百姓举报将获现金奖励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龙川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发布通告,敦促参与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限期到县纪委说清问题。
根据县委、县政府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工作部署,23 日,龙川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参与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限期到县纪委说清问题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全县范围内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有包庇、纵容甚至共同参与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在2010 年4 月15 日前主动向县纪委、监察局说清问题的,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处理;否则,依法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还设立了举报电话:6752632。龙川纪检部门表示,欢迎广大群众予以举报。对举报经查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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