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时政要闻 > 阅读新闻

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将调至710元/月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近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5 月1 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指出,调整后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710 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08 元/小时(增幅22.4%);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 元/小时。各县企业职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60 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3.79 元/小时(增幅达 24.5%);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上一篇:打假行动剑指民生商品重点查处商场超市和集贸批发市场
下一篇:我市积极筹备省双到工作现场会两条参观路线已初步确定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