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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突发事件应对 条例本月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俞冰传)7 月2 日上午,全省召开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温文斐等及全市各相关部门代表在河源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我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公共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无论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还是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均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再加上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的薄弱环节,维稳的任务艰巨。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清醒头脑,强化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实施好《条例》。以便突发事件来临时第一时间应对处理。提高公众避险能力,力争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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