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梅州两地在联合执法中查处了一批涉嫌假冒消食片
本报讯(记者 张涛)近日,河源、梅州两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赣龙梅河四地药械互动监管协议”,联合追查一起跨地区经营假冒药品案件,查获涉嫌假冒 “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一批。
2010 年7 月9 日,河源市局稽查人员根据省局交办的要求和江中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在对和平、龙川县7 家药店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其销售的“江中”牌健胃消食片涉嫌假冒,经与正品对照,批号为“09080056”的该药品说明书中的“禁忌项”“尚不明确”未加粗;药片表面为黄棕色;板上批号打印在铝箔面的下侧边缘中部;纸盒内侧“江中集团” 防伪标志喷印在纸张的表层面。执法人员立即核查了购进单据及销售情况,显示从梅州市兴宁盈丰医药公司购进。稽查人员立即追踪溯源,联合梅州市局稽查人员直接到兴宁盈丰医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的购、销、存情况,认定河源辖区内7 家药店所经营的涉嫌假冒“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为兴宁盈丰医药公司提供,两市局稽查人员对该批药品进行封存,并送药品检验部门检验。案件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河源、梅州两市局共同应用“联合打假”平台,密切合作,相互支持,使药械监管无缝对接,进一步净化药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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