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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条例”9月1日起实施志愿者服务工作有法律支撑

     本报讯(记者 冷春玲)昨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从今年9 月1 日起,《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使得广东志愿服务事业走向更加规范发展的道路,同时也预示着广东志愿服务事业步入了全民化参与的时代。

    《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是在1999 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条例》不仅在标题上做出了调整,内容也由原来的二十七条增加到三十九条。另外,《条例》还修改了志愿者的条件,删去了原来对志愿者的年龄、户口、技能的限制。在内容上,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范围、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志愿服务的支持与保障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据团市委负责人介绍,《条例》为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为志愿者的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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