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小金库治理工作启动 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奖励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昨日,我市召开国有企业、社团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暨责任状签订式。记者获悉,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举报人自愿举报“小金库” 违法行为的,经核查属实,将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10万元。
据悉,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到今年底基本结束。此次治理的重点是2008 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 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还开设了市治理办的举报受理电话3388317。对举报“ 小金库”的有功人员,由“小金库” 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实设立“ 小金库”金额的 3%—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10 万元。
会上,13 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3 家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现场与市监察局签订了责任状,其他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的单位法人代表也将签订责任状,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莫远航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大力发动群众举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治理,边规范,边完善,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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