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问责制后取得一定效果网民认为问责别走过场
问责制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的一柄利器,也是公民权利制约政府权力的机制保障。
我市自出台《关于对市区建成区违法违章建设及查处不力行为实行问责制的通知》等 13 项问责制度以来,加强了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了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对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制度化问责正在我市有序推进,本报今日推出特别报道,详细报道我市问责制度出台背景、实施成效及市民评说,敬请关注。
编者按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问责办主任莫远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本报记者 谭兴孚 摄
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少了,车辆违章乱停乱放的现象少了,市区乱鸣喇叭的现象少了,摩托车司乘人员不戴头盔的现象也少了……细心的市民发现,与前些年相比,市区近两年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这是我市实施“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实行问责制”的成果,也是我市首次实行严厉问责制、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生动写照。
2008 年12 月底,针对当时市区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现状,市长刘小华亲自制定了我市第一个问责制——《关于对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实行问责制的通知》。问责制出台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响应,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内部管理文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按照“五严一公开”(即严查、严管、严督、严处、严考和违法车辆公开曝光)工作原则,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使市区道路交通基本实现了“ 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目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贯彻落实市区交通秩序问责制,完善了交通秩序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市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随后,市委、市政府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建成区违法违章建设及查处不力行为实行问责制的通知》、《关于对市区未征土地规划管理实行问责制的通知》、《关于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问责制(试行)的通知》、《关于对市区出租车乱涨价和非法出租车客运经营查处不力行为实行问责制的通知》等 13 项问责制度,均取得了“一问即灵”的效果。
高端访谈 “零容忍”实现制度化问责
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问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莫远航
去年5 月,广东省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将问责规定的情形进行了细化,这也意味着对官员的问责走向了制度化。那么,在贯彻落实问责制的过程中,又该采取怎样的措施以达到预期效果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问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莫远航,他表示,要抓好问责工作的落实,首先问责制度要体现“零容忍”,只有解决了“零容忍度”的问题,问责制度才能更好地执行。
莫远航说,问责工作在我市处于刚起步阶段,在实践中也难免遇到一些新问题。比如,有些人认为不发生事故就没有责任,出现事故才要问责;有些部门在处理人和事时,将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相互替代。此外,由于历史原因和我国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目前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还存在一些权限不明、职责不清的问题。这也是社会公众对党委政府处理重大责任事故的做法有时还不理解的原因之一,总觉得处理得不够严厉,但事实上,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官员的责任应该是一定范围内的、是有限度的,不能说不分轻重都让领导干部担当无限度的责任。“但不管怎样,出台问责制就是为了制度能够更好地落实,解决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莫远航表示,党和国家在对官员问责追究、纪律追究、法律追究等“ 三个方面”的机制已经逐步健全,关键是严格并持之以恒地去执行,最终实现“零容忍”。
“为做到‘阳光问责’,新闻媒体一直以来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莫远航认为,在贯彻落实问责制、坚持“零容忍”的同时,媒体也将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比如去年3 月份,龙川县上坪镇非法开采稀土矿的问题,就是媒体首先进行了关注,之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7 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莫远航说,在推进问责的实践中,新闻媒体是加强问责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的良好范围。同时,新闻媒体凭借在信息资源方面不可比拟的优势,对发掘和提供各种问责线索,对政府部门在处置重大问题时的信息公开和问责执行情况都能起到十分有效的舆论监督作用,是开展异体问责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莫远航表示,针对认识上还存在的误区,我们要加强对问责制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让大家对问责制的内涵、问责情形和问责程序有进一步理解。此外,各级各部门要以实施问责为契机,细化权力分工,强化责任分解,理顺权责关系;加强对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估,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民主评议制度等,接受社会各界的异体监督问责,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问责个案 制度化问责,一问到底
五乡镇森林火灾案件责任人被问责
2009 年12 月18 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该年下半年发生森林火灾并达到县区问责标准规定的东源县、源城区、和平县、龙川县发出4 份问责督办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问责制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去年3 月15 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关于东源等县区对2009 年下半年发生森林火灾进行问责情况的通报》,在全市通报了森林火灾案件问责查处情况。
东源县委、县政府对仙塘镇发生“9·2”和“10·14”2 宗较大森林火灾实行问责:建议该县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仙塘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给予仙塘镇提醒注意。
源城区政府对引发“10·25”较大森林火灾的源南镇分管领导实行问责,2009年年度考核不予以评优。
和平县委、县政府对礼士、公白镇交界处“11·3”森林火灾作出如下决定:礼士镇政府分管领导 2009 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镇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由县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公白镇政府分管领导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对不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岗位的礼士镇镇长给予纪律处分,由县纪委监察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龙川县佗城镇于2009 年10 月发生了3宗较大森林火灾,经县考核委员会研究,对该镇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据悉,2010 年,我市共对13 人实施了问责,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全面提升了问责质效。
本报记者 谢素德
◆◆问责方式
根据《工作方案》,问责对象包括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县级各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区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市、县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
《工作方案》指出,对我市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问责情形
《工作方案》规定,决策严重失误和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问责。1、干扰、阻碍或不配合问责调查;2、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3、对检举人、控告人、投诉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打击、报复、陷害;4、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办理问责事项的工作人员;5、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问责情形;6、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决策严重失误和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但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以及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从轻问责。
◆◆问责实施
根据《工作方案》,通过上级机关及其领导或本级党委(党组)、政府的指示、批示、意见、建议和通报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等8 种渠道反映有问责情形的,市(县)问责办将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时研究启动问责。
启动问责后,问责办将牵头进行调查,听取被调查的负责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形成问责调查报告。调查终结后,调查结果认为存在问责情形的,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并由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问责决定书以书面形式送达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并派专人督促其做好有关工作和需要交接的事项。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后,应进行复查或核查,并根据复查、核查的情况,在30 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市民评说
问责制一问即灵
问责制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的一柄利器,目前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问责虽然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要促进责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仅有具体某项工作的问责是远远不够的。2010 年10 月15 日,我市印发了《河源市贯彻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这对于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市民对此也拍手称快。
河源民生论坛网友“天上彩云”认为,问责关键在落实,别走过场,当官的要严厉,不要嘻哈就过,一来讲情、送礼就放过。“源来有我”说:“问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责!” “绿茶”网友认为,问责是公民权利制约政府权力的机制保障,因此要严格执行问责结果,一问到底。(详见河源民生论坛http://bbs.hynews.org/viewthread.php?tid=66428&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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