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服务社会群众 市法援获文明称号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近日,市法律援助处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河源市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处始终坚持以服务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为目标,积极参与处理突发事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办理信访维稳案件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赢得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市法律援助处还在2004 年建立法律援助网,以网站为窗口,以电子政务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成效显著,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服务群众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至2010 年底,河源法律援助网共解答法律咨询918 人次,更新文章4344 篇,并于2006、2008、2009 年度都荣获了全市政府公众网站评估二等奖。河源市法律援助网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被评为2010 年度市优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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