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首次查出我市两楼盘未“一套一标”
本报讯(见习记者 罗杰深)6 月3 日,省市两级物价部门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部分楼盘进行突击检查,并首次对两家未执行“明码标价”楼盘开出了整改通知单。
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今年5 月1 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一套一标”实行明码标价。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我市大部分楼盘对“一套一标”明码标价规定实行了公示,但也存在部分楼盘没有执行规定,或存在公示图表不规范、不明显等问题。物价部门检查组首次对没有进行信息公示的两家楼盘进行查处,并发出两份整改通知单,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市物价部门表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将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检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将每套处5000 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 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罚款。
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购房者,如果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58 投诉热线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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