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或改变女性择偶观
本月13日起,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最受社会关注的就是关于房屋权属的新规定,即“谁投资谁受益”。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引发了我市网友、市民的热议和争论。
各方评价褒贬不一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女性认为新婚姻法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
“新婚姻法对女性不公平!”网友“和缘”通过微博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与之持相同意见的网友不在少数,不少女网友认为“这为男人出轨扫清了最后的障碍”、“会造成离婚率上升”。网友“天使”直呼:“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 “房子的首付是老公给的,万一和老公离婚,我带着孩子去哪住。”市民李女士说,按新婚姻法,如果是因为男方感情出轨离婚,那么,妻子除了获得补偿之外,无房子所有权。结果妻子手里的钱越来越贬值,而房子作为家庭中最重要的财产,却被过错方占有了。
有人则认为新婚姻法打击了 “骗婚”现象,同时也给普通家庭的男青年与富二代竞争的机会。网友“月影”认为,男的付钱买房子,女的结婚就坐享其成本来就不公平。网友“咖啡”很欣慰:“对我们这些一穷二白的好青年来说,这是个好政策。”
“我同意新婚姻法。虽然听起来不合情理,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公平的。我买房是父母掏的钱,我肯定不希望将来流失一半,这对父母来说不公平。女方也一样,不能说对女人不公平。”法律人士匡先生说,他代理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大都是为房子纠缠,夫妻双方抢来夺去,都成仇人了。新婚姻法其实是防患于未然,婚前是谁的就是谁的。
更多女性关注房产权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女孩子为了避免“净身出户”,计划在结婚时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屋产权证上;一些已婚女士也希望老公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对于一个妻子来说,她为男方生儿育女,岂能用钱可以衡量?如果有一天离婚了,也就没了房子,谁来替自己养老?”公司文员小谢说,如果房产证上不加自己的名字,那太冤了。
肖女士去年结了婚,夫妻双方住在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里,登记在丈夫的名下。“假如和老公离婚了,我一无所有?”肖女士开始对未来的“不测”进行谋划。她透露,想和老公“摊牌”,先行约定相关事宜。一起去房产登记部门,将房产证变成共有产权,这样就没了后顾之忧。
或改变女性择偶观
“父母希望我找个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网友“云儿”表示,之前她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有钱人,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双方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现在很多年轻人对感情问题看得很淡,反而对房子等物质看得很重。我想新婚姻法实施后,爱情应该会变得纯粹。”从事教育行业的刘先生说,如今男方没有房子很难娶到老婆,可以说,房子绑架了男人,物质绑架了社会。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或许是一个改变的契机。
别把房子当爱情安全带
“新婚姻法倾向于对物权和利益作客观界定,更趋于公平合理,让那些借婚姻之名觊觎对方财产的人占不到便宜。”匡华律师认为,婚前出资少的一方的最大担忧在于,如果真离婚了,在自己要被“净身出户”这个问题上纠结,缘于对婚姻的不自信,或是感情上掺入了利益杂质,真到感情破裂,房子也绝不是维系感情的“安全带”,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匡律师表示,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对簿公堂,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实际贡献,对房产作客观认定,对财产作合理划分,并结合过错,照顾弱者,作出人性化判决。
见习记者 吴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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