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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因系统设置错误惊现居民生活用水缴费单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居民用水也要收排污费?”最近,不少居民致电本报反映,市水业集团收水费打印的收费单上,生活污水处理费竟变成了排污费。有群众提出疑问,供水公司在向政府部门划款时,是否存在混洧排污费和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大前天,记者前往昌盛街水费交费点交费时发现,打印出来的缴费单确实存在“生活污水处理费” 变成“排污费”的现象。记者询问相关收费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存在这种情况已有多年,主要是电脑收费系统设置错误。记者了解到,排污费和生活污水处理费是两个不同概念。污水处理费是由自来水公司代收,用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一个运营费用。排污费是指排污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要求按排放污染物的质量和数量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国务院2002年1月 30 日第369 号令《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征收,统一上缴财政,由政府统筹安排全部用于环境治理。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针对供水企业将生活污水处理费错收为排污费的情况,上周五,市物价局一姓李的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收费单上将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打印为排污费,这是违反相关规定和法规的,他们已与供水企业进行了沟通,要求供水企业限期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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