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惠及百姓 村民办事心里有底
“这几年,市里推行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度,我们省了不少心,办事心里有底,也不怕事被耽搁。”谈起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紫金县黄塘镇村民张仲宏深有感触。
张仲宏告诉记者,他此前想到镇里去领取低保金,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当上黄塘村村支书了解情况后对他说,“这事你不用去跑了,让村里的党员帮你来办。”果然,当天村里的代办员就帮他把低保金从镇里领了回来。
2008 年以来,我市就针对全市农村地域分布广、村民居住边远和群众办事不便等较为突出的现状,结合农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造性地提出组织实施“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将老百姓办理最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项,全部由代办员全程代理。当年 1 月,在紫金县黄塘镇锦口村开始试点;当年12 月下发通知,以“三级试点,全市推广”为方法,要求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河源市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度》。
过去,由于对机关情况不熟悉、对所办事项程序不了解,群众走错门、办错手续屡有发生。一些复杂事项由于牵扯到多级多个部门,而让群众感到无所适从。
实行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后,整个办事流程由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组成:群众到受理室提出办事申请;代办员负责全过程办理,将材料转给相关部门,按承诺时限办理;承办事项办结后,经具体代办人签字,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全程承办人并通知申请人。
黄塘镇书记叶树知说,“农村群众事务党员代办制”的推行,变 “群众跑路”为“党员跑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还促使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为使为该项工作高效运转,我市还健全了服务机构和网络,在村办公楼设立代办站,挂牌办公,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站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每天安排一名村干部值班,负责接受、登记、处理本村代办员递交的群众委托代办事务。
据悉,这项工作日前在参与全省首届组织工作“十大品牌”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大品牌”之一。
本报记者 吴志坚 通讯员 李巧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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