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出台医患纠纷处置方案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医疗纠纷发生及处理情况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由信访部门每半年对全县医疗纠纷发生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一次,对因医患纠纷化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综治部门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为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最近,龙川县制订出台了《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该县建立了由县综治委牵头,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综治、公安、组织、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宣传、司法、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通过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最终达到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目的,从而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方案规定,医患纠纷发生后,所在医院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一是医患双方当场封存所有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文书和现场实物;二是医方严肃认真核查患方质疑的问题,并及时向患方通报核查结果;三是医院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听取患方意见,认真负责解答患方提出的质疑,明确告知患方解决纠纷的途径;四是医院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办公室必须在两小时内将所发生的纠纷情况报告县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
方案要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报的纠纷,要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区分不同情况分流处理。在一般情况下,责成纠纷发生的医院主要领导先行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出面处理,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应告知医患双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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