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用公款赠送“红包”将先被免职再从严处理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用公款赠送“红包”、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红包”、授意或委托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等,一律先予免职再从严处理。
通知指出,收送“红包”腐蚀干部队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群关系、破坏公平正义,动摇立党之本和执政之基,干部群众对收送“红包”问题反映强烈。要求领导干部要对拒收拒送“红包”做出公开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廉政提醒制度,要完善对无法拒收“红包”的处理制度,建立健全预防“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
通知还明确,要对实名举报“红包”问题实行奖励, 鼓励干部群众通过拨打 “12388”举报电话、登陆纪检监察机关互联网举报平台、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举报 “红包”问题。对用公款送“红包”的,除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要责令其退赔无法追回的“红包”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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