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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

     本报讯(记者 黄春燕)昨日,记者从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新农合再提高补助标准,其中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进行门诊透析治疗的病人可报费用比例提高幅度最大,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

      根据我市制定的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今年起,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将从每人每年20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 元,报销封顶线达10 万元。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可报费用补偿比例、县内县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补偿比例和县区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补偿比例均至少提高了5%,分别为75%、65%和50% 以上。此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再添9 类残疾人康复项目,且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1 万元/年提高到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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