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挑战“酒文化”“开车不喝酒”渐入人心
自去年5 月实施“醉驾入刑”以来,全市仍有27 名市民因醉驾而被入刑接受处罚。市交警部门称,通过一年时间的严查严管,目前市民的守法意识也明显提高。这一年来,因酒后违法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与往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之势(详见本报4 月26 日A3 版报道,http://www.hynews.org/news/2012/0426/article_24565.html)。
“酒驾入刑”实施后,我国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严厉的查处、迅速的审判,让我们看到了政府治理酒驾的决心。然而,在河源一年中仍有27 名司机因醉驾被判刑。
不但如此,媒体报道,4 月24 日晚上,在市交警例行检查中,市民潘某因醉驾被处罚。无独有偶,就在当日凌晨,一男子因酒后驾车,车速过快在经过市区一个三岔路口时被摔离车座而当场殒命。可见,河源仍有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酒后依然驾车,让我们感到治理“酒驾”之路仍然很长远。笔者以为,治理“酒驾”除主管部门严管严打以外,还应成为常态化、制度化的行为。
酒驾屡禁难绝与根深蒂固的“酒文化”有很大关系。中华民族有着数千年的酒文化,“无酒不成席”早已融入人们的传统观念,每逢节假日或亲朋聚会自然少不了用酒相伴。喝,还是不喝?一念之间的两种选择,可能会让人生出现两种不同的轨迹。因此,要让民众对我国传统的酒文化重新认识,如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过量饮酒的危害,让人们正确认识酒类产品,饮酒要适量,并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再者,社会应提供完善代驾服务机构和必要的劝导机制。其次,在驾校培训过程中应既注重技术培训,又不放过安全常识的学习,让驾驶员还未出 “校门”就筑牢“酒后不开车”思想根基,从源头上筑起一道阻止“酒文化”向驾驶员“驾车时段”渗透的“防火墙”。
在严厉制度下,仍有人顶风酒驾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少酒驾者以为 “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部分人的侥幸心理从何而来?不论是酒吧、饭店等消费场所,还是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抱有“无所谓”态度,这不但反映出社会公德缺失,更反映其自身缺乏起码的公德意识。
治理酒驾绝非是公安交警等主管部门一家之事,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需要酒店等服务行业对消费者的人性化关怀,更需要每一个市民的积极配合,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治理酒驾。(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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