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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会员积分被“清零” 网民热议是否合理

     办理会员卡,享受会员打折优惠、积分等,这些自然是每个消费者最关心的。日前,本报报道市区某连锁药店在门口作公示要将会员积分“清零”,引发争议。此类事件,让消费者感到权益受到侵害。法律人士对此表示尚无法律法规对商家会员积分“清零”行为进行约束或解答。那么,会员积分“清零”到底合不合理?

      正方:

      按规商家具有自主权

      积分“清零”的做法是符合行业内模式的,很多商家都有该做法,很普遍。商场允许顾客用会员卡积分兑换,是一种附条件的赠送行为。因此,商家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在不违背法规的情况下自行规定积分规则及兑换条件。不过,鉴于商家发放会员卡的初衷是想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和满意度,所以应该在积分兑换活动中多换位思考,对消费者礼让三分。

      网友喜喜

      ——摘自河源民生论坛

      商家和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协议,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消费者在办理时已经同意与商场间的协议。商家在不违规的前提下,按协议对积分进行处理,是合理的。网友扬帆起航

      ——摘自搜狐

      反方:

      行规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又是行业规则和法律法规之间的较量。行规再大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啊!更何况是这种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规。而且这种行规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按法律不是要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先的吗?

      网友hyw123

      ——摘自搜狐

      鄙人虽然没有商人的嘴脸,但起码具备商人的头脑。对于该连锁药店就会员积分“清零”通知会员不到位一事,本人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深表痛恨。作为一家连锁药店,本人以为盈利也是客观需要的。仔细想想,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本是一个做良心的行业,如今竟本末倒置。或者,我们可以这么理解:该连锁药店的老总兴许也是别人的VIP 会员呢,然则一不小心也中了别人的招,如今倒好,这老总也长了“经验”,看看能否也让别人中中自己的“招”。只可惜,我们早已摇旗呐喊,高呼“不厚道”!

      网友墨文

      ——摘自河源民生论坛

      栏目主持:黄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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