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次提高 提标方案早已拟定
本报讯(记者 张涛)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次提高。记者获悉,市民政局目前已联合市财政局拟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标方案,并将于近期印发。
据悉,此次提标方案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将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做出相关审批决定前,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批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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