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出台考核办法 努力建设质量强县
本报讯(记者 吴志坚)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强县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龙川县近日出台了《质量强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据介绍,考核内容主要由组织领导、工作举措、加分项与否决项三部分组成;考核总分设定100 分。设四个等次: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90 分以上为优秀;90~80 分为良好; 80~60 分为达标,60 分以下者为不达标。按照考核规定,各考核对象将于每年年底向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将进行资料审核,视情组织实地考核。考核结果将由县政府通报,并与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镇及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体系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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