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水利(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本报讯(记者 张涛)记者昨日从市水务部门获悉,从元月起,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源市水利(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办法明确了市、县区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从本级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比例,本级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经费从本级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拨的比例和范围。同时,对从本级征收的水资源费、河砂资源开采出让收入、水土保持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作为本级水务部门征收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经费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利于我市水利(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快我市三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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