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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野外用火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单位领导将担责

     本报讯(记者 蒋安春)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近日,我市下发通知,指出凡我市公职人员在我市辖区范围参与扫墓、野外用火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经常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会议、制度、文件等载体普及防火知识。公职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扫墓,模范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公职人员上山上坟进行祭奠等活动时,要坚决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严格监督并引导家人通过植树、送花祭祀等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方式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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