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时政要闻 > 阅读新闻

我市上调市直居民低保标准

     本报讯 (记者 蒋安春)本月起,我市市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月200元上调至370元。目前,我市市直享受低保救济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共128户421人。
    记者获悉,根据省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起,将市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70元。同时,五县一区也将结合自身实际,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主要依据,即依据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约30%进行测算,在近期内制定颁布今年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截至2012年底,全市享受低保救济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共有122728户241250人,低保救济面达到全市总人口的7%,基本实现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11908户30301人,每人每月救助补差水平为116元;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110820户210949人,每人每月救助补差水平为60元。2012年,全市共支出低保资金28773万元(含2012年春节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有关会议精神,2013年,我市城镇低保补贴水平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242元以上,农村低保补贴水平从平均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9元以上。




上一篇:市长彭建文昨率队到东江流域实地察看水环境情况
下一篇:我市统战部门今年将围绕目标 实施七大“同心”工程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