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修订完善考核机制规范平价商店管理
本报讯(记者 吴志坚)为完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规范其价格行为,市物价局近期重新修订完善了《市直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不再续签协议,同时停止使用平价商店各类标识。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办法》,首先对考核原则和方式、考核内容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平价商店上报数据的及时性、价格水平、农产品质量等增加了考核分值。其次对于经考核综合得分在80 分以下的,不享受补贴;综合得分在59 分以下的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平价商店资质。此外,《办法》提出了建立平价商店退出机制,平价商店协议期满,市物价局等职能部门将对照省物价局平价商店建设要求,逐家进行复验,达到建设要求的续签协议,达不到建设要求的不再续签协议,并及时收回“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铜牌,停止使用平价商店各类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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