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每年将在全市开展一次社会创新项目评比活动
本报讯(记者 陈仕平)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后,我市每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创新项目评比活动,被评为示范项目或实验基地,可分别获得2 万元和5 万元的创建工作经费扶持。
据悉,社会创新项目评比活动以“注重民生、改革创新、协同共治、典型示范”为原则,具有创新性、持续性、可复制性、社会协同性和时效性,按照项目创建阶段和评审结果,分为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社会创新示范项目和社会创新实验基地等三类。项目的申报由创建主体自行申报,由市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遴选、市社工委审核,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启动实施。对评为示范项目或实验基地的,可分别获得2 万元和5万元的创建工作经费扶持;若项目在县区,县区财政也将给予一定的创建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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