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部分保障房资金管理不规范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前日,市审计局局长黄敏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2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认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逐步规范,但仍存在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完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强整改。
部分保障房分配不规范
审计部门经对2012 年各县区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未专款专用、违规使用资金、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共8 个项目807 套经济适用房超出国家规定的单套60 平方米的户型标准。
此外,因未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未制定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公开建设信息,未使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未健全对保障对象家庭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机制等原因,部分保障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规范。截至审计日止,三县一区共闲置保障性住房404套。
部门预算管理不完善
在对市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大部分单位的实际支出大于预算支出,专项资金管理也不够规范,有的占用专项资金或未专款专用;个别单位费用超出预算,车辆费用、接待费用占公务费用的比重较大,接待费含大量的食品、土特产等费用。
审计抽查还发现,个别部门列支的会议费、培训费依据不充分,无法确认费用的真实性。还有个别单位将接待费或与会议、培训无关的费用以会议费、培训教材费的名义列支。
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经对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至审计日止,仍有1764.12 万元资金滞留在县财政;大部分项目筹资筹劳资金未到位,部分县违规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大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验收。
经对“一灭三改”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和生态景观林带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发现大部分专项资金滞留在县级国库,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社保资金审计发现问题
审计部门对我市五县一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如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发放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未达到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偏低;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也存在问题,687.01 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个别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结余过大。
此外,有个别县对低保动态管理不够到位,未及时取消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的低保待遇,存在收入已超标准或户主已死亡仍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现象。
黄敏表示,对2012 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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