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杂费今秋开学起上调
本报讯(记者 张涛)市政府日前发出相关通知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普通高中生学杂费有所调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学杂费由现行城市学生每生每学期600—720 元调整为800—950 元,农村学生每生每学期580— 700元调整为700—850元。
记者了解到,对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我市仍然实行国家资助政策,具体资助对象及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市政府还要求,学校必须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并严格按国家《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实行收费公示,不得擅自立项收费或变相收费。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严格执行收费开支规定,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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