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邀高层次人才 落户者最高享百万补助
本报讯(记者 刘曦)高层次人才落户我市,最高可享受100 万元安家费补助,及每月人才津贴1 万元。近日,我市出台了相关人才政策,公布了多项吸引高层次人才 “投奔”我市干事创业的优惠政策。
据悉,我市主要引进七大类高层次人才,其中包括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东省领军人才,“珠江人才计划”人选,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研技术领域所需的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以上或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及我市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多样方式前来我市:正常调动;担(聘)任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管理负责人;担(聘)任我市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担(聘)任我市行政管理部门高级顾问或咨询专家;与我市重大领域开展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自带项目或专利成果,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在我市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创办各类企业等。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合同期内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1 万元不等人才津贴,落户在市区购买房产的凭房产证享受10 万-100 万元的人才安家费补助。签订1 年以上5 年以下合同的,合同期内核发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每人每月2000 元。已通过“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解决住房问题的,只享受人才津贴,不享受人才安家费补助或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属公务员身份的,不发放人才津贴和安家费补助,其津贴标准、住房补助等待遇按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我市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以上科研(技术开发)中心,并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 万元、30 万元和10 万元的经费补助,为每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提供3 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