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有12.27万户24.125万人享低保救济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昨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调研等报告。记者获悉,截至2012 年底,全市共有 12.27 万户24.125 万人享受低保救济,救济面达到全市总人口的6.8%,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当年共支出低保资金28773万元。
今年,我市提高了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五保供养标准也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不断改善。在低保资金保障方面,市区居民低保资金扣减省财政补助资金后,由市和源城区按6:4 的比例分担,各县城镇低保资金省财政补助后由各县负责;农村低保资金扣减省财政补助资金后,由市和各县区按2:8 的比例分担。市、县区政府每年都将低保资金足额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建立了低保资金专账,规范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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