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急难,何须分“官方”与“草根”
日前,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确保救助工作“管得住”,救助对象“保得准”,补助资金“用得好”。(详见本报12月3日A2版报道)
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会造成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到社会救助福利。而对于这部分人群,就我市而言,目前救助工作主要是保障求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人群,缺少专项资金的支持,多数通过慈善组织予以救助解决。如上次发生在和平林寨的 “百岁拾荒阿婆”事件,就是通过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挖掘,引起了“草根”公益组织的关注,进而获得救助。
在当前新常态下,很多救助事件出现了谁比谁惨的不好现象,公众的眼泪指数也是越来越高,有些人更是把公益组织当成了救命稻草,甚至不惜骚扰,这让一些有爱心的公益组织不甚其烦。笔者以为,这需要“草根” 公益组织与政府合作,需要建立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以及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机制等工作机制。
救人急难,本是雪中送炭,何须分“官方”与“草根”。政府理应与社会爱心团体及爱心人士携起手来,进行有效地衔接,寻找两者合作的“ 最大公约数”,如此,爱心资源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用,方能取得最大的救助效果。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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