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陈先生向记者报料,称其所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和车辆停放费都将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涨价。按理说,物业管理处要上涨物业费,应该先征得业主同意,再发涨价通知,可是陈先生事先却压根不知道这件事。陈先生说,自己不知找谁说理去,希望媒体予以关注。(详见本报12月16日A3版报道)
物业服务是一种消费,享受物业管理需要交钱,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能看到许多物业管理者与业主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其中物业管理不到位和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合理,则往往成为了矛盾的焦点。
物业管理者与业主屡屡不和,真的就是因为单一的管理不善或收费不合理吗?其实,往深处去想,物业服务与收费水平不同步可能才是矛盾的根源。如果我一个月只交10 块钱物业费,也不会去苛求管理者有多大作为,但如果我交了100 块,自然也会要求更多,这就叫一分钱一分货,这就是货币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所以,当物业管理者在涨价的时候,不是说征得业主同意就行,而要首先掂量掂量,看看自己提供的服务值不值这个价。如果真的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让业主满意,相信业主们也不会为了每个月涨的那点钱大动干戈。
黄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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