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
本报讯(记者 谭兴孚)近日,新生入学与计生证明“挂钩”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据媒体调查显示,广东21 个地级以上市中,至少还有广州、惠州、梅州等13 个城市(未包括河源)仍把计生证明设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详见:http://www.hynews.org/news/2014/0702/article_38178.html)。那么我市情况如何呢?我市相关部门表示,我市新生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
早在2008年6月,市教育局就下发通知,新生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教育部门只是在新生入学时协助计生部门收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有些学生家长不能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义务教育学校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计生证明并不是给学生入学设置一个前置必要条件,而是为了配合当地卫计部门做好登记和查阅学生父母的计生材料而已。”该科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至少市直学校不存在学生因为家长没有计生证明而无法入学的情况”。
市卫计局宣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教育等16 个职能部门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该负责人还表示,要求教育部门在子女入学时查看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只是将此作为了解和掌握其父母婚育情况的一种工作方式,目的是更准确地采集、掌握育龄群众的婚育信息,以便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计生证明与子女入学并不“挂钩”。
对于部分地区将计生与入学相挂钩的做法,多数市民均表示反对。有家长认为,相关部门应将孩子入学注册与家长计划生育状况完全脱钩,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若家长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计生部门可以进行相应处罚,与新生入学的问题可以分开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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