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门店垃圾管理新规9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戴湄) 针对沿街单位、门店乱丢乱倒垃圾现象,市城管局近日出台《河源市区路街门店(单位)垃圾管理规定》。9月1日起,环卫工每天将在规定的时间,两次上门收集垃圾。未按规定排放垃圾,并擅自将垃圾倒放在路边、树穴的单位、个人,将分别被罚款500元、50元。
《规定》要求各单位、门店必须配置垃圾容器(桶),实行垃圾袋装,责任区域的环卫保洁服务单位将每天安排两个时段对沿街(路)单位、门店垃圾上门收集。机、团事业单位收集垃圾的时间为上午9时至10时30分,下午17时至18时。沿路门店收集时间为:上午9时至10时30分,下午1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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