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森林防火期内 生产性用火须批准
本报讯(记者 张涛 通讯员 伍树青)从下月起,我市将进入特别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告提醒,特别森林防火期内,各地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生产性用火须经县区(新丰江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用火。特别森林防火期至明年5月5日结束。
通告指出,特别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野外烧田坎、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护林员要做好巡山护林及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处置火情。通告还强调,凡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肇事者属未成年人、弱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