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县区新闻 > 龙川县 > 阅读新闻

龙川县紫市司法所联合多部门 为民工讨回欠薪48万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有发生,打工者一年辛辛苦苦劳作,工资未得,有家难回;四处求告无门,有冤难伸。农民工讨薪难现象,已成为法制社会肌体上的毒瘤。日前,龙川县紫市司法所联合有关部门成功为30 多名农民工讨回欠薪48万元。

日前,龙川县紫市镇综治信访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待了30 多名情绪异常激动的农民工。据了解,他们都是紫市镇民乐村博石下桉树林砍伐工人,来自湖南、贵州、张家界等地,涉及人数达37 人。因工头李某拖欠工资长达一年,欠薪累计高达48 万元,多次向工头讨薪无门。因此,他们向镇政府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向镇党委反映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难问题,迅速展开行动,立即召开协调会议,决心为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问题,党委政府一方面邀请职能部门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到紫市镇履行职责,另一方面派镇中心、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把工头李某和发包方肖某带到镇政府调查了解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工头李某、发包方肖某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告知他们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要求工头李某必须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工头李某辩解:拖欠工资因和发包方肖某存在较大合同争议,发包方拖欠其工程款。肖某说:工头李某先不履行合同砍伐义务,其已经支付了工程款。工作人员进一步向两人阐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工人工资和合同争议没有直接关系,必须把拖欠工人的工资发放到位。经过耐心调解,工头李某、发包方肖某同意搁置合同争议,双方各拿出24 万元发放工人工资。最终,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核对工资拖欠清单、农民工身份证,一次性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至此,一桩拖欠劳动工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相关热词搜索:龙川 司法所 部门


上一篇:老房屋起火 消防民警合手扑救
下一篇:龙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