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周末时评 > 阅读新闻

爱护山林人人有责

1 月12 日,本报A6 社会版“新闻 30 秒”一则消息称,紫金县上义镇农民温某潜为泄私愤,一个月内两次故意放火烧山报复村民,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放火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温某潜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对此,网友纷纷表示,爱护山林,人人有责,为了一己之怨就放火烧山,实在是不该。

@小小的青菜虫:我家在东源,小时候家里有人在修坟时放鞭炮,引发了山火。后来,政府挂出了很多标语,严厉整治,就再也没发生过山火事故了。

@ 珍丽诗婚纱馆:为了一己之怨,就这么去破坏环境,实在是不应该。

@0762pc:泄愤的原因是神马啊?

@峰动河源:爱护山林,人人有责。

本报记者 戴湄 整理



相关热词搜索:山林 人人


上一篇:都是车多位少闹的
下一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