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应支持
对于晚年丧偶的老年朋友来说,再次寻找—个生活中的伴侣,大家可以相互照顾、关心,总比一个人独居好。然而,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许多“黄昏恋”都面临着来自子女、社会等方面的压力,不少老年人选择不婚同居。(详见本报9月24日A4版)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中国人对婚姻的终极向往,也是中国式婚姻观的浪漫体现。然而,对于因为种种原因婚姻没有走到头的人来说,看到旁边的人成双成对,即便是满头白发之年也会兴起找个老伴的念头。在如今婚姻自由的年代,仍然有一些儿女们反对老人再婚,有些觉得丢面子,有些怕家庭财产受损,怕钱财被他人占有。有些老人拗不过子女,又想要相互搀扶,于是,他们选择了不婚同居这一“时髦”的做法。
笔者认为,再婚是老年人的正当权利,是不应该受任何条件限制和责难的。单身老人本就形单影只,缺少同伴,子女即使与老人住在一起,由于自己工作的繁忙和“代沟”的存在,也不可能使思想尽情交流,这自然会使老年人感到孤独、寂寞。支持老年人再婚,给老人找个伴,能给予老人感情、心灵上的慰藉,也同样是子女孝心的一种体现。子女应正确对待要求再婚的父母,对他们多一分理解,多一分支持,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幸福。
刘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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