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费上涨,服务质量却没提升
小区的物业费作为每月必不可少的一项开支,一直是业主关注的焦点问题。连日来,碧水湾、山海花园的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称他们小区的物业费又上涨了,但物业的服务并没有提高,不少业主都觉得涨价不合理。
山海花园
物业费从40元涨到120元
“我是山海花园小区的业主,今年开始,小区的物业费从以前的每户40 元,涨到了现在1.2 元/月/平方米,而物业的服务并没有提高,不少业主都觉得涨价不合理。”昨日,山海花园小区业主刘小姐向本报记者反映,小区的物业费涨价了,以前一个月每户只要交40 元的费用,这其中还包括了车辆保管费,今年小区物业负责人在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下私自涨价,每平方收取1.2元的费用。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家的房子大约有 120 平方米,算起来物业费就要144 元,再加上小车停车费120 元,一个月加起来就要264 元,比之前一个月40 元的费用多了好几倍。刘小姐表示,物业费用提高了,但物业的服务质量并没有提高。“现在的物业服务和之前是一样的,没有一点进步,涨价了总该让我们看到多花的钱起到的效果吧?”刘小姐认为,物业费上调了,可物业服务还是“原地踏步”,她觉得钱花得有些“冤枉”。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华达街的山海花园小区了解情况。据小区业主蓝先生介绍,他是2012 年入住的,每个月收取的物业费是40 元。蓝先生说,今年小区的物业费突然涨价了,而且之前都没和业主沟通一下。“一下从每户40 元费用上涨到每平方米收费1.20 元,很多业主都觉得涨得太高了,但是又无可奈何。”蓝先生说,他们小区所有的房子都是楼梯房,而小区的配套设施也不尽人意,收取这么高的物业管理费用实在不合理。
碧水湾
物业续聘后突然加价
“碧水湾的物业续聘后突然加价,我们多数业主都不同意。”日前,家住市区碧水湾小区的市民反映,他住在该小区多年,近日在物业续聘后,物业服务收费每平方米上调0.2 元,车辆停放费上调10 元/辆·月。他表示,该小区基本没什么公共设施,只需打理一下绿化。“业主委员会竟然发封信说,经他们同意调价就可以了!据我所知,无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费一般是每平方米0.6 元左右。”该业主说,目前多数业主都不同意加价,其至今也未看到发改局的相关批文。
根据该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上午来到碧水湾小区走访。据了解,今年6 月18 日,碧水湾业主委员会和碧水湾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决定,自7 月1 日起,该小区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是:物业服务收费每平方米上调0.2 元,具体商住楼由原0.7 元调整为0.9 元(不含房屋维修基金,下同);B、E 型别墅由原0.8 元调整为1 元;D 型别墅由原0.75 元调整为0.95 元;C 型多层住宅由原0.7 元调整为0.9 元;江、盛景有电梯住宅由原1.1 元调整为1.3 元。此外,车辆停放费上调10元/辆·月。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贴出的一份关于物业服务费的公告,其上面写到,该小区自2008年起至今未对物业管理费作出过调整,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含福利)自2008 年人均不足800 元提升至2014 年人均1828 元(含福利),提升了1倍多;业委会自去年下半年起曾组织相关人员到小区附近的小区进行物业收费调查,按照同档次或相当档次小区物业收费对比,该小区的物业收费明显偏低;此外,碧水湾物业公司目前处于亏本经营状态,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是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决定的。在公告下方,记者看到有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签名盖章。
发改局
如违规收费将责令其返还
那么,山海花园、碧水湾的物业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我市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基准收费标准呢?记者随后联系了源城区发改局。
“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协商决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源城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基准收费标准,按照服务等级收费,不同等级收费标准差别较大。多层住宅一级、二级、三级的收费标准分别为:0.7 元/平方米·月、0.5 元/平方米·月、0.3 元/平方米·月;带电梯高层住宅一级、二级、三级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1 元/平方米·月、0.9 元/平方米·月、0.7 元/平方米· 月。此计算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可上下浮动30%。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发改局,特别是遇到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以拨打政府投诉热线12345 反映情况,发改局物价检查所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确有物业公司违规收费,将责令其返还已收费用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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