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合法表达诉求 违法将依法惩处
本报讯 通讯员 何伟 4月15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就“4·12”事件向社会呼吁,意愿诉求应合法理性表达,违法人员将依法惩处。
4 月10 日前后,在未报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个别网友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就河源电厂二期项目,大肆煽动群众参与非法游行、集体静坐。4 月12 日,有部分群众先后在市政府附近集中静坐,尔后打横幅标语上街游行,严重扰乱了我市的公共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25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在网上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煽动群众参加非法游行的欧某等人进行了依法处理。
目前,河源电厂二期项目还处在开展环境评估工作阶段,市政府还将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电厂二期项目如有意愿诉求,应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警方将依法对各种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予以惩处。
新闻1+1
两人被治安拘留10日
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欧某、徐某被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4 月10 日前后,欧某等违法人员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煽动群众采取集体静坐、游行等手段反对河源电厂二期项目上马,导致4 月12 日部分群众在未报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市政府附近集中静坐,尔后打横幅标语上街游行,严重扰乱了我市的公共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据此,源城公安分局对涉嫌在网上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煽动群众参加非法游行的欧某等人进行了传唤,并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25 条之规定,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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