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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内容 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本报讯 记者 陈仕平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市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晰了路径。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以市委的名义针对少先队工作进行制度性安排,将开启河源少先队工作新局面,为少年儿童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少工委和学校少先队工作机制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少先队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有效合力。同时,《意见》还明确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共青团工作和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少先队课程设置、辅导员培训和考核评价、阵地建设等纳入团委和教育部门共同督导、评估的工作范畴。《意见》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各级少工委要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少年儿童活动项目和少先队工作提供物质和资金支持;学校要把少先队活动开展和辅导员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从领导责任、组织机构、工作经费等机制上打破自我循环的封闭体系,破解制约少先队工作的薄弱环节。

为切实强化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总辅导员以及学校辅导员选配制度,落实学校大队辅导员中层管理人员政治和经济待遇,将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等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审范畴,有效提升辅导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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