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时政要闻 > 阅读新闻

保护森林资源 河源本月起集中推进国有林场林权确权

我市国有林场培育和保护着最优质的森林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给国有林场改革扫清“最后的障碍”,日前,市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林权确权发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确权发证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确权发证率达到90%以上。

市林业局相关人士对此表示,这次集中开展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确权发证工作,有利于依法明晰我市国有林场林地、林木权属,有利于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完整性,发挥国有林场服务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

必须限时发证不得拖延

当前,我市一些国有林场林地、林木权属不明晰,与周边村集体和群众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突出,制约了国有林场正常生产和健康发展,极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意见》要求,各地要对当前国有林场确权发证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核实,要进行“回头看”。对于国有林场已经确权发证的,要对权源依据、发证程序和档案收集与归档等进行审核和完善,确保确权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对于国有林场尚未确权发证的,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没有确权发证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尽快将国有林场林地、林木权属确权发证到位。国有林场已经提交确权发证相关证据材料的,必须限时发证,不得无故拖延。

分级稳步推进确权发证

对于如何确权发证,《意见》提出,对县属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审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发证;对位于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市属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由当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县(市、区)人民政府发证;对跨市、跨县(市、区)的市属国有林场,分别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所在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发证;对省属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所在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发证。

市林业局要求,对国有林场原持有林权证,本次换发新的林权证时,权属清楚无争议,当地周边农村集体或群众个人不到现场参加勘查或参加勘查但不在现场勘查表上签名确认的,应当按工作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并提交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依据材料的,可凭原林权证、合同、协议、建场批准文件、规划设计书以及原有关划拨交给材料等权源证明,依法登记发放新的林权证。

不让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还强调,各地要进行专题部署、制订实施方案,按照“逐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难点、集中攻坚调处”的工作要求,全力排查调处国有林场与周边地区山林权属纠纷,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宗逐项对辖区内山林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山林纠纷造册登记,归类梳理,建立台账,开展评估分析和研判,逐案开展调处化解。

市政府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山林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处,对重大山林权属纠纷和涉林信访案件实行联合办公制度,同时落实山林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建立健全山林纠纷调处奖惩制度,推广并实施“以奖代补”“以案定补”“考核奖惩”等激励方式,将工作成效列为有关单位和包案干部年终考核的标准之一。据悉,省政府把国有林场确权发证工作列入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相关各地要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国有林场林地、林木权属各项工作落实。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曾淦章



相关热词搜索:年底发证率要达90%以上


上一篇:河南湖北百家旅行社来河源踩线 开拓新的客源地
下一篇:河源首次用遥感监测 对城乡规划建设进行动态监测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