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募捐要立个“规矩”
昨日市民黄先生来电称,近日在参加一些徒步野外活动时,看到一些单位的志愿者拿着爱心募捐箱在募集资金,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市慈善总会相关工作人员昨日也表示,包括单位、村(居委会)在内及其以上的部门公开募捐善款活动,需经市慈善总会知晓,并要明确告知善款的用途。(详见本报11月23日A3版)
我们常在街头看到,一些穿着马甲的志愿者们捧着募捐箱,请求行人为××事情捐款,奉献爱心。看着所募捐的原因确实很感人,也乐意为其奉献一份爱心。但笔者仍然起了一种小人之心,这笔善款能否真真正正地到有需要的人手中呢?街头募捐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这些打着“爱心” 旗号街头募捐的组织是否具备做慈善的相应资质?事后,该组织是否会详实地公布善款的用途呢?这些都让笔者感到怀疑。因此,在做好公益事业的同时,最重要的还是要给街头募捐立个“规矩”,必须让这些街头募捐活动列入正规的监管中,让正规的慈善机构组织开展此类公开募捐活动并管理募得款物,并明确告知用途。捐款献爱心也不能随意,只有立了“规矩”,才能真正为民众的爱心“护航”。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社会的救助形式更加多元,让真正遭遇不幸的那些人及时得到帮助。
刘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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