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河源发布提醒公告 规范餐饮价格行为
本报讯 记者 朱冀 春节将至,为营造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近日,我市发布餐饮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公告,要求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同时,提醒市民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警惕各种 “消费陷阱”。
公告提醒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最低消费”,餐饮服务场所的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符合明码标价要求,不得以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促销宣传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可拨打12345、12358 投诉举报电话。有关部门对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并予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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