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3次会议 首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日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3 次会议,审议了《河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据悉,本次会议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俗称“小立法法”,是规范地方立法活动、保证地方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规定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程序法。为确保我市地方立法走上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0 次主任会议通过《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16 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河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列入2016 年的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经过数月努力,《河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出炉。
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般要经过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本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主要审议了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框架结构的合理性,以及草案对主要问题的规定是否合适、可行等。会议强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肃严谨对待、仔细阅读、认真审议该草案,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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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人大”微信公众号上线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24 日,市人大举行 “河源人大”(微信号:hyrd0762)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仪式。市民可以通过手机阅读,进一步了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动态,走近人大代表。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建中表示,“河源人大”微信公众号作为人大宣传的一项重要工具,将打造成一个全面发布人大权威信息、广泛征集社情民意、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线上平台,设有“信息速递”“代表工作”“联系我们”3 大主栏目。接下来要利用好微信公众号这个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群众的心声和诉求,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法治河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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