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部 实体法初现雏形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昨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记者获悉,《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实体法,经过近10 个月的筹备、论证和修改,目前已经初现雏形,有望今年底正式颁布实施。
据悉,我市恐龙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种类全、埋藏浅、时间跨度长等特点,同时我市也是世界上罕见的集恐龙蛋化石、恐龙骨骼化石、恐龙脚印化石于一体的地区。因此,我市首部地方立法对象选定为恐龙地质遗迹,这将有利于加强我市对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与管理,促进对恐龙地质遗迹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
《条例》草案共设七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恐龙地质遗迹的发掘、恐龙地质遗迹的收藏、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区、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机制、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草案明确了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发掘与收藏、建立自然保护区以及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机制等相关内容。而作为河源市“第一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最大的亮点是设立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月,考虑到我市首次发现恐龙蛋化石为1996年3月,《条例》草案中规定,每年3 月为河源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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