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性产假增至178天,河源专家乐见其成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容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 次会议,9 月29 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条例将广东省女性产假从原来的最少128 天增至最少 178 天,即有98 天基本产假和80 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新条例还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和明确,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新条例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以及其他特殊事项,均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执行。对此我市专家表示,新法规有利于产妇和新生儿的身心健康。
相关热词搜索:产假 广东 女性 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何春梅表示,产假增加对于产妇身心恢复、新生儿健康成长有显而易见的好处。她表示,自从国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出现了很多高龄产妇,对于高龄产妇来说,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恢复身体机能。而且,在所有产妇中,有过半的产妇都是采取剖腹产产子的,对于剖腹产的产妇来说更需时间康复。
市民张先生的妻子刚产下二胎,张先生表示,产假是社会普遍的需求,对产妇身体有很大好处。在市妇幼保健院围产门诊外,记者见到了怀孕6 个半月的江女士,她怀着的是第二胎宝宝。江女士表示,产假增加对新生儿健康成长有益,这样孩子就可以喝足6 个月的母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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